忻州师范学院院级科研基金资助课题评审及立项程序
|
一、由科研处根据《忻州师范学院院级基金管理办法》对所申报项目课题进行初步筛选; 二、课题申报者在学术委员会议上对所申报课题进行陈述、答辩; 三、院学术委员会在申报课题者所做陈述的基础上,分文、理两个学科组对课题申请资助的必要性、申请课题的科学性、实验研究方案的可行性、经费是否合理等进行评议,最终在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上由各相关学科委员做出总结性评述; 四、在充分研讨、论证的基础上由与会委员对申报课题打分投票; 五、由院学术委员会对立项课题提出分类资助意见; 六、科研处根据学术委员会意见拟定年度资助计划; 七、科研处将评审结果和年度资助计划报院领导审批后,公布资助项目名单并通知申请人; 八、申请人接到立项通知后半个月内,与科研处签订研究合同。科研处将最终资助项目正式通知计财处; 九、无故逾期不签合同者,以自动放弃资助处理。 2002年4月1日 |